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以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加工、销售:金属门窗、塑钢门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 类别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持股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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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暂无记录
变更后:暂无记录
来源: 2019-08-27
来源: 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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