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砌筑作业的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的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3倍;可承担各类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抹灰作业的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的合同额不得高于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 类别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持股占比 |
---|---|---|---|---|
刚强 | -- | 30万元 | 30万元 | 60.00% |
李钢 | -- | 20万元 | 20万元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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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9-08-29
来源: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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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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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9-08-23
来源: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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