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档案、地方志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拟定区档案(区地方志办)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规章制度及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收集和接收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承担全区自然、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历史与现状资料的收集工作。征集、整理及保管档案、地方志文献及其他地情资料,承担区档案馆馆藏档案、地方志文献及其他地情资料的安全责任。承担档案、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管理档案资料信息资源数据库和地方文献资料数据库;负责电子公文登记备份规划;组织电子公文归档与管理;组织开展档案、地方志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等。组织开发利用档案、地方志文献及资料;搞好档案和地方志资料编研;组织地方志书编纂、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和地方志编写工作;按规定发布档案、地方志文献及资料信息、为社会利用档案、地方志文献、地情资源提供服务;收集政府公开文件,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社会教育服务工作。
股东名称 | 类别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持股占比 |
---|---|---|---|---|
-- | -- | -- | -- | -- |
变更前:暂无记录
变更后:暂无记录
来源:朝阳CME官网 2019-08-27
来源:网络媒体 2019-08-26
来源:奥特朗官网 2019-08-26
来源:朝阳CME官网 2019-08-26
来源:奥特朗官网 2019-08-28
来源:奥特朗官网 2019-08-29
来源:网络媒体 2019-08-29
来源:网络媒体 2019-08-29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