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可承担四层以下(含四层)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跨度12米以内的一般建筑、可承担一般工业厂房、民用建筑六层以下(含六层)的单体建筑的给排水、室内照明工程;可承担单项工程造价15万元以内的门面、店堂装饰施工、可向具有营业等级的企业提供劳务或分包上述一般分项工程。
股东名称 | 类别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持股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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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暂无记录
变更后:暂无记录
来源: 2019-08-29
来源: 2019-08-27
来源: 2019-08-28
来源: 2019-08-29
来源: 2019-08-29
来源: 2019-08-29
来源: 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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