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2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立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 类别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持股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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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暂无记录
变更后:暂无记录
来源:南洋胡氏官网 2019-08-28
来源:芝华仕CHEERS 2019-08-26
来源:南洋胡氏官网 2019-08-26
来源:网络媒体 2019-08-29
来源:网络媒体 2019-08-27
来源:网络媒体 2019-08-27
来源:微信文章 2019-08-27
来源:芙莱莎FLEXA官 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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