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防盗门打赢专利官司阻击傍名牌
哈尔滨飞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云公司”)一款已经上市销售三四年的防盗门,2011年5月被天津海州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州公司”)起诉称侵犯其名为“凹凸插锁式智能防盗门”的发明专利,向飞云公司索赔50万元。2011年5月,法院判定飞云公司并未侵权。
“飞云”成功维权
2010年9月末,海州公司将飞云公司诉至法院,称飞云公司未经其允许,使用了其名为“凹凸插锁式智能防盗门”的发明专利,要求飞云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索赔50万元。飞云公司被诉后,找到哈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专利代理人牟永林经过分析发现,飞云公司的产品并不存在专利侵权。原来,海州公司获得专利保护的“凹凸插锁式智能防盗门”有报警功能,门被撬盗时,会像汽车防盗报警装置一样发出警报。飞云公司的防盗门不具备这一功能,只是手动开锁的普通防盗门。
经法庭审理,2010年12月17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通过分析比对,飞云公司所生产销售的防盗门技术特征与海州公司涉案专利相比,至少有一项以上对应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因此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海州公司专利的保护范围,飞云公司不构成对海州公司专利权的侵犯。
企业应建“专利池”
“飞云公司的胜诉对我省企业来说十分难得,对于专利诉讼,我省很多企业都选择躲避,不少企业甚至自己的专利被侵权也不予追究,被外地企业诉讼专利侵权时首先想到的是和解。”牟永林说,主动应对专利诉讼,维护专利权的案例在我省较少。
“申请一件发明专利的费用仅几千元,可是一起专利侵权的赔偿却至少几十万元。”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所长岳泉清说,现代企业的竞争已从产品竞争上升为自主知识产权的竞争,国外知名企业每年申请专利过千件,为了增强竞争能力,将专利申请的领域占得尽量宽泛。我省企业也应该重视专利申报,建立本企业的“专利池”,不能满足于把当下生产的技术申请专利,应该把以后不用的或以后将要启用的发明申请专利,这样其他企业就不能再挤进这一范畴。另外,现在有些企业存在以维权之名与名企合作的问题,想以名企在行业中的名气和影响达到扩大自己的生产和影响。如果企业建立“专利池”,能够让这种“傍名牌”的行为无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