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荣获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3年3月,江西省委、江西省政府下发通报,表彰江西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景德镇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榜上有名。这是公司连续三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殊荣。
近年来,公司在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等上级组织的关心和指导下,以文明创建为先导,以维护企业稳定为根本,以安全生产为抓手,按照“巩固、完善、规范、提高”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努力推动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绩:
一是文明创建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基础工作扎实开展。公司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推动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做到文明创建活动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落实到位;
二是以创学习型企业活动为载体,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充分发挥公司党、团、工会等组织的工作合力,经常性地开展教育活动,调动广大干部员工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培养浓厚学习风气,开展文明健康文体活动。在进行政治理论教育的同时,对干部员工进行科学技术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寓教于乐开展文明健康文体活动;
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引导员工严格遵纪守法,实行厂务、政务公开,加大监督力度;
五是加强环境管理力度,强化全员环保意识。营造上下联动,全员参予的良好氛围,全力维护公司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