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奎文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根据“清风”注册商标持有人红金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举报,该局执法人员在奎文区四平路南首4家纸品店查获侵权“清风”卫生纸399件,货值3120元。
据悉,“清风” 牌商标系红金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接到商标权利人举报后,奎文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奎文区四平路南首,先后在4家纸品店查获“清风”牌“无心卷筒卫生纸”,共计399件,经营者均无法提供其合法来源证明,经红金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鉴定上述“清风”卫生纸均为侵权商品,执法人员立即依法予以查扣。经执法人员调查得知,经营者销售上述“清风”牌“无心卷筒卫生纸”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正在依法做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