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卷烟厂被评为省级“三上企业”统计五星级单位
2013年4月,济南卷烟厂被山东省统计局评为“三上企业”统计五星级单位。
“三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单位、资质内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是山东省统计局推进“四大工程”建设,提高企业统计规范化管理水平,而开展的一项创新性工作。
一年来,济南卷烟厂认真按照《山东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自觉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管理制度,并根据企业发展创新统计管理模式,推行细化控制月度跟踪新机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济南卷烟厂紧密结合对标管理、“创一流”管理和“创建优秀卷烟工厂”活动,依据企业统计管理办法,构建起紧密型的统计管理网络,明确职责目标,统一统计口径,充分发挥了统计三大职能,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山东省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