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酿酒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在2011年9月举行的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江苏张家港酿酒有限公司被授予“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据悉,张家港酿酒有限公司在开展企业民主管理的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建和谐企业,形成了“党委行政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该公司切实做到依法经营、按章纳税、规章制度健全合法,自觉规范用工行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的签约率、履行率均达100%。公司还努力改善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近年来,张家港酿酒有限公司分别被省、苏州市和张家港市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