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龙凉茶董事长黄富强被评为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省文化厅于2010年11月下发了《关于公示广东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并在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上向社会公示,经各市申报、省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和复核,最后确定传统音乐等9大类的109名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黄振龙凉茶董事长黄富强先生非常荣幸地被评为:广东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统技艺类——凉茶”的代表性传承人。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人物,黄振龙凉茶有限公司黄董事长表示: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和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保护,将“黄振龙凉茶”这一岭南传统文化发扬光大、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