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中盐吉兰泰公司荣获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12年10月15日,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宣传部举行授牌仪式,向荣获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的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牌匾。
授牌仪式上,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盟文明办主任田爱国宣读了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的决定,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宣传部部长萨仁图雅向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玉宝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牌匾,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李德禄作了表态发言。
中盐吉兰泰公司是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第一家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标志着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作为全国文明单位,中盐吉兰泰公司将以此为新的起点,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广大员工的理想信念,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融入到企业发展的全过程,不断重视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育优秀的企业文化,塑造具有时代特征和企业特色的企业精神,努力提高员工的文明素质,抓好企业的经济建设,履行社会责任,在发展中传播文明,在创建中引领风尚,为开发区和全盟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刘志平,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党工委副书记姚雪峰,中盐吉兰泰公司总经理程同海,兰太公司总经理李红卫等领导出席授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