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元清律师当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
罗元清律师,厦门大学法学硕士,美国管理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于2009年8月加入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是北京总所及深圳分所合伙人,曾参与贵联集团重组及在香港的上市;承担了深圳天利中央广场、天津天嘉湖旅游度假区(星耀五洲)、常德生态体育园、东莞天利中央花园等房地产项目的法律事务;策划并主持了明思克航母拍卖、深圳出租车营运车牌拍卖等国内乃至国际都有反响的大型拍卖会;为上海凯迪地产集团借壳上市(ST国药)、安徽儒林图书发行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重组及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担任哈尔滨2010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郑州2010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法律顾问和发行律师;参与了“三维丝”(创业板)和“泉州亚泰”(中小板)的发行上市法律事务;担任广东木林森公司等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于2012年9月当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