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中豪喜获高新技术企业
2011年4月12日,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认定豪中豪等203家企业为201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这是豪中豪继2009年荣获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后又一殊荣。
豪中豪能顺利通过此次认定,实属不易。基础工作的积累可追溯至建厂初期,正是由于豪中豪长期重视科技投入、重视自主知识产权工作,坚持走自我创新发展之路,才有了今天的积累,才取得了今天的成绩。在材料的整理过程中更是得到技术、财务、办公室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才使得豪中豪的上报认定材料完整、充实、准确符合认定要求,顺利通过。这是豪中豪上下通力合作,共同努力的结果。
高新技术企业一次认定,三年有效。在建立企业高新技术投入核算体系备案基础上,从认定当年的1月1日起,享受国家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其间的科技投入可以按比例冲抵成本,为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优惠空间,同时还会享受到地方政府的诸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