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集团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3年4月16日下午,长兴县委、县政府在县行政会议中心召开“浙江省文明县创建动员大会”,会议对获得省、市、县三级文明单位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天能集团作为长兴县唯一一家民营企业被授予为“浙江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标志着集团在文明创建工作方面又迈上新台阶。
会议全景
会上,由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任党支部书记的煤山镇新川村还被授予“浙江省省级文明村” 荣誉称号。
天能国际动力副总裁王志坤在领奖
近年来,天能集团在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十分注重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了一系列以文明创建为中心的创建活动,在企业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去年天能集团被表彰为“浙江省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中,天能集团党委制定下发了《天能集团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成立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文明单位的评选标准、考核办法、奖惩制度,坚持把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发展战略、集团管控、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员工队伍建设有机结合,做到统筹安排,统一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