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视传媒和分众传媒宣布华视传媒普通股认购交易
中国北京 2010年12月30日— 华视传媒公司(“华视传媒”)(纳斯达克代码:VISN),中国最大的户外公共交通系统数字电视广告联播网运营商之一,与分众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分众传媒”)(纳斯达克代码:FMCN),中国最大的生活圈数字化户外媒体公司,今天宣布双方已签署股权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分众传媒将以每股3.979美元的价格(相当于每美国存托股(ADS)3.979美元),认购华视传媒新发行的15,331,305股普通股,认购总价约为6,100万美元。
分众传媒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及分众传媒最大股东之一江南春所拥有的实体- JJ Media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JJ Media”),与华视传媒首席执行官和最大股东李利民实益拥有的实体 - Front Lead Investments Limited(“Front Lead”)(合称“投资方”),也将按每股3.979美元的价格(相当于以每美国存托股(ADS)3.979美元),各自认购华视传媒新发行的1,022,087股普通股,各自的认购总价均约为400万美元。
此交易受惯常交割条件的限制,且预计将于2011年1月初完成。分众传媒和各投资方分别将在交割日向华视传媒支付80%的价款,并以本票方式交付其余20%的款项。本票项下的付款将于2011年3月31日到期。
在交易之后,李利民实益拥有的实体Front Lead仍将为华视传媒的最大股东,持有华视传媒17.2%的发行在外股份。分众传媒将持有华视传媒发行在外股份的约15%,而JJ Media将持有华视传媒发行在外股份的1%。分众传媒、投资方和华视传媒还将签署股东协议,根据该协议,分众传媒有权在交易之后向华视传媒董事会提名一位董事。此外,分众传媒、投资方和华视传媒还将签署登记权协议,根据该协议,分众传媒和投资方将拥有某些登记权。
“我们非常高兴分众传媒,中国最大的生活圈数字化户外媒体公司将向华视传媒进行投资。此次分众传媒大笔买入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表明分众传媒认可我们双方的业务具有优势互补性。双方公司均看到了中国户外数字化移动电视的未来发展前景,并对我们双方在各自业务领域的领先优势充满信心。我们希望这次合作将为探讨未来互利的业务机会奠定基础。”华视传媒的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利民先生表示。
分众传媒的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江南春先生表示,“这是我们公司与公认的移动电视网络广告业务市场领先者开展合作的良机。华视的公共交通系统移动电视网络与分众的楼宇、住宅、大卖场和超市电视网络及影院网络互相具有很强的优势互补性,我们认为这将创造机会为我们的广告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传播方案和更大的传播价值。这次对华视的少数股权投资非常吻合分众已经确立的发展策略,即在减持公司非核心业务的同时集中致力于扩展和投资公司核心业务,而并不表示改变我们目前明确的发展方向。我个人也将非常高兴地认购华视1%的股权,代表了我对华视和分众合作前景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