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UTAI:一个关于商标的时光记忆
为什么茅台酒注册商标上的拼音是MOUTAI?而不是MAOTAI?
不时耳闻有消费者为此疑惑买到假茅台酒。
还有各地媒体以此为题多次报道。
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民族品牌,关于注册商标上的MOUTAI,在人们困惑的背后,其实还隐藏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
中国近代百年的发展中,茅台酒注册商标在历史沉浮中几经演变,亦是一段沉淀在时光记忆深处的中国民族企业复兴历史的生动细节呈现。
对汉语拼音历史更有了解的人们知道,MOUTAI是威妥玛式拼音的拼写。
威妥玛式拼音法,又称威妥玛-翟理斯式拼音法,简称威氏拼音法。是为1871年任英国驻华公使的T.F.威妥玛根据北京读书音制订的拉丁字母拼音方案。在中国清末至1958年汉语拼音方案公布前,它曾是中国和国际上流行的中文拼音方案。
有资料表明,上世纪20年代,随着国际商贸和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大批当时的中华名牌商品走向世界,其中就包括了今天仍负盛名的茅台酒和中华香烟。按照当时的国际流行拼音——威妥玛式拼音法,茅台酒的 拼写就为MOUTAI,就如今天的中华香烟是CHUNGHWA。
1958年,在新中国制定汉语拼音法后,鉴于茅台酒是蜚声国际的著名商标,在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一定的消费认知,所以决定沿用MOUTAI这一拼写。
由此稍作深想,注册商标上的MOUTAI已不仅是一个认知上的问题,它事实上已经成为一段历史的见证和记忆。
其实,关于茅台的商标,顺着历史的路径往前走,还有更多精彩的发现。
一个世纪以前,由早期成义烧坊、荣和烧坊和恒兴烧坊出产的茅台酒,虽然已有“酒冠黔人国”之誉,但尚处资本主义经济萌芽状态的中国白酒业态对于商标的作用还没有多少深刻的认知,更何况当时的贵州省茅台镇还是一个偏僻的西南水路驿站。
当时的茅台酒商标极其简陋粗糙:红纸木刻印制,一般居中印以黑字——某烧坊回沙茅酒,左右两边分印“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八个大字。
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后,获得了金奖的茅台厂家们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
成义、荣和两烧坊率先打破陈规,商标印制采用石印白底蓝字,一套商标分为三张,分贴正背面和瓶口。正面为“某烧坊回沙茅台酒”,背面说明茅台酒是取杨柳湾天然泉水,运用传统工艺酿制而成。
而后起之秀恒兴烧坊为在营销上有所创新,开始在商标上采用套色印刷,并开先河地在报刊上刊登广告促销。
民国三十年(1941年),赖永初全面掌控恒昌烧坊后,设计、注册了精致美观的大鹏商标,并且意为“赖茅”的拉丁文字母拼写“RQYMCQU”开始出现在商标上。
同时出现在赖茅商标上的还有一只展翅的大鹏。而此时的成义烧坊也推出了印有麦穗、高粱的“双穗牌”商标,荣和烧坊也注册了印有两束鹅黄色麦穗的“麦穗牌”商标。
由此可见,反映在茅台酒商标逐步精美化上的商业竞争在上世纪40年代演绎至一个高峰。
时光行至1951年时,新中国成立后的公私合营热潮席卷全国,那一年,地方国营茅台酒厂正式成立。
全新的茅台酒有了全新的注册商标。
最初的注册为“贵州茅苔酒”牌,上端正中为极具时代特色的工农携手图案,左右两边有波浪形线条,其下有“贵州茅苔酒”五个红色大字和“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十个白字。
时至1956年3月,又才将“苔”字恢复为“台”字。
1953年,茅台酒开始向国外销售,商标图案改由金色麦穗齿轮和红色五星组成。1956年,此商标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注册,成为茅台酒商标在境外注册的开始。也有人推断,也许海外注册成功,便是MOUTAI拼音正式出现在商标之上的开始。
但是,当时的历史背景是,诸多西方国家不承认新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五星”商标因政治因素无法在西方国家得到应有的认可。1958年,经国家轻工部批准,茅台酒商标采用具有中华文化符号意义的“飞天”形象。
时至今日,飞天牌商标与五星商标仍是茅台酒厂同时采用的商标。不同的是,随着中国的崛起,作为中国名牌的茅台酒商标在新时代又有了新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