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钢铁集团宣钢公司荣获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级
2013年4月,河北钢铁集团宣钢公司荣获2010-2011年度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宣钢高度注重合同管理,秉承"诚信立市、客户至尊"的经营观,重新修订了《合同管理办法》,规范了合同授权、审批、签订制度,建立了用户信用档案,通过顾客异议信息反馈传递卡加强与用户的沟通,确保双方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实行合同集中管控,即所有合同必须经过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在审查合同的同时,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不定期对部分重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将合同管理的重心前移,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在做好合同日常审查的同时,严格授权制度,对岗位发生变化的合同签约人员及时办理法人授权证书变更工作,对特别事项坚持一事一委托制度,确保了合同的实际履约率,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