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锤子科技CEO罗永浩被限制消费的消息迅速成为网络热搜。3日晚间,罗永浩在其微博发布《一个“老赖”CEO的自白》的长文来回应此事。
罗永浩表示,虽然过去的10个月一直在跟时间赛跑,而且跑的其实挺好,但还是上了法院的限制消费令名单,即所谓的“老赖”名单,但自己的创业过程算是相当完整了。
罗永浩称,公司在过去十个月已经还掉三亿元债务,自己也以各种方式筹款帮公司还了其中的数千万。他表示,自己还会继续努力,在未来一段时期把全部债务还完。
11月3日,观察者网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10月30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向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锤子科技)颁发“限制消费令”:由于该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锤子科技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限制该公司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罗永浩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限制消费令还称,“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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