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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图一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9年12月10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4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5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石家庄荣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度借款担保额度进行调剂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石家庄荣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荣繁”)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70,000万元调剂至控股下属公司张家界(5.030, 0.02, 0.40%)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界荣盛”),并由公司在上述范围内为张家界荣盛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张家界荣盛的其他股东天津中冀普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唯读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张家界荣盛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公司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担保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72个月。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图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石家庄荣繁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张家界荣盛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且双方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本次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7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调剂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二)《关于对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度借款担保额度进行调剂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开发区荣盛”)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100,000万元调剂至全资下属公司杭州荣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荣尚”),并由公司在上述范围内为杭州荣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廊坊开发区荣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荣尚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且双方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本次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7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调剂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三)《关于对廊坊市弘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借款担保额度进行调剂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廊坊市弘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弘亚”)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160,000万元调剂至全资下属公司沈阳荣盛新地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新地标”),并由公司在上述范围内为沈阳新地标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
同意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廊坊弘亚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20,000万元调剂至控股下属公司唐山碧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碧兆”),并由公司在持股比例范围内为唐山碧兆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廊坊弘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新地标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唐山碧兆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且各方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本次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7年修订)的要求。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图三
根据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调剂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