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对外发布。意见提出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并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为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松绑开路,为企业改革发展壮大拓展空间。
为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松绑开路 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图一
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开展发电配电售电业务。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油气勘探开发、炼化和销售领域,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储运和管道输送等基础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上述行业、领域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分行业、分领域、分业务市场准入具体路径和办法,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细化明确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得资源要素。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推进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建立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有违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
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对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不得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和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门槛等。
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
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切实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实施好降低增值税税率、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
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进一步提高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匹配度,支持发展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
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提高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效率。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降低可转债发行门槛。
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推进依托供应链的票据、订单等动产质押融资,鼓励第三方建立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发展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
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加快及时支付款项有关立法,提高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的拖欠失信成本,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责任人严肃问责。
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
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保障民营企业家在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时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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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
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
引导民营企业深化改革。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快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
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科技创新、技术转化等项目时,要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企业。加快向民营企业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
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优化重组。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培育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引导中小民营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
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引导民营企业聚精会神办实业。营造实干兴邦、实业报国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心无旁骛做实业。
推动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民营企业要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等责任。
推动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民营企业家要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珍视自身社会形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地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和诉求,畅通企业家提出意见诉求通道。
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不搞“一刀切”。
创新民营企业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和能力,鼓励各级政府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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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民营企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的损失,要依法予以补偿。
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机制。指导民营企业设立党组织,努力提升民营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
完善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机制。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
健全舆论引导和示范引领工作机制。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
该放的抓紧放
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当前,各种有形无形的准入障碍,依然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掣肘因素。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既能更好稳预期、强信心、增活力,也能让优质企业、优质产品、优质服务脱颖而出,提升全社会供给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放开准入,要在“减”字上下功夫。要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制定清晰透明、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市场准入规则,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今年,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修订,事项比去年缩减13%。下一步要深入实施负面清单制度,真正做到清单面前“人人平等”、清单之外领域“英雄不问出处”,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坚决打破民营企业发展遭遇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
放开准入,要在“进”字上寻突破。针对部分垄断行业改革不到位,意见提出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油气勘探开发、炼化和销售领域等,凸显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方向既已明确,该放的要抓紧放。要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研究制定这些行业和领域市场准入具体路径和办法,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放开准入,要在“实”字上多着墨。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将改革要求和任务量化为可实施的具体举措。同时要持续跟踪、定期评估政策落实情况,确保纸面上的文件转化为高含金量的措施,确保政策红利转化为民企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实践证明,民营企业并不惧怕市场竞争,需要的是公平竞争的机会和舞台。人们期待,在意见指导下,相关政策和细则及时出台、加快落地,让民企改革发展机遇更广、后劲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