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杀”“全国疯抢”“限时限量”“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复利滚存”“过往病史不用申报”“得了病也能买”“什么都能保”……今年1月,银保监会一则“关于防范利用自媒体平台误导宣传的风险提示”拉开了2019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大幕。
2019: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再升级 图一
这一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空前,保险行业形象持续改善。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保险业的集中体现就是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从这个角度讲,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劳合社讲席教授郑伟对记者表示。他认为,2019年,监管机构在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整治乱象,二是规范消费投诉处理,三是加强消保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四是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2019: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再升级 图二
治标:整治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
10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提出,要以深化整治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为重要抓手,正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其中,详细罗列了银行业保险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的表现形式。比如,航班延误险中对航班取消和延误、起飞时间和到达时间的概念界定不清,易使消费者混淆;在重疾险、医疗险销售过程中,夸大赔付病种范围、口头承诺可报销因治疗疾病产生的全部住院医疗费用;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时指定修理厂及相关产品……涉及保险业产品、销售、理赔、互联网保险四个方面13种形式,以及与银行业共同存在的7种形式。
2019: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再升级 图三
将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乱象的表现形式逐一披露,既有助于保险机构自查时有的放矢,也为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提供了参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