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的问题包括“确定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措施,更好满足群众需要”,提出了三条宏观要求。具体表述可见相关报道,本文不再赘述。国务院提出的宏观要求为当前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商业保险发展指明了新航向。
商业保险发展的“新航向” 图一
贯彻国务院对发展商业保险宏观要求,遵循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原则,结合商业保险发展现状和社会对风险管控需求,建议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适应公平竞争,转变发展理念。在国务院提出的宏观要求中,再次要求加快推进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以公平竞争促进保险业升级。从目前对外开放政策落地实施情况看,从2020年1月1日起,外资可以设立全资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行业密切相关的银行、医疗、体检、医药生产等机构开放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将对现有商业保险市场造成全方位、立体式、综合性的深度影响,在个别领域甚至产生颠覆性影响。适应公平竞争的市场,借鉴国际保险市场先进经验,国内的保险行业从发展理念、人员结构、产品设计、营销渠道、风险管理、理赔服务、客户管理等方面进行对标对表研究,全面审视、深度改革,切实发挥保险行业经济补偿、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等功能。
商业保险发展的“新航向” 图二
二是参与公平竞争,丰富产品体系。在国务院提出的宏观措施的一条主旨是丰富现有保险产品体系。结合目前保险产品体系实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填补空白。例如,开发适应60岁以上老人需求的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产品。2.扩展责任。例如,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开发涵盖医疗、照护、生育等相关责任的保险产品,对现有保险产品保险责任进行整合。3.加快发展。例如,商业护理保险、面向低收入人群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保险产品。在可预期、可感受的未来保险市场中,全外资、全内资、合资的保险机构(含保险中介机构)之间的竞争,其竞争的窗口是保险产品体系的竞争,竞争的砝码是保险产品的保障性、性价比。
三是胜出公平竞争,提升经营能力。在国务院提出的宏观措施中包括“逐步将医疗新技术、新产品等纳入健康保险”,对商业保险公司改进产品责任、提升保险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目前商业保险经营状况,围绕提升经营能力主体,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提升保前评估风险能力。公开数据显示,自2006年至今保险中介渠道实现的保费占比平均保持在80%左右(占比最高年份达到87.4%)。通过提高保险中介渠道在销售前段风险评估能力,提高保险行业整体风险评估能力,严格按照保险合同条款营销保险产品,消除欺骗误导隐患。2.提升保中预防风险能力。承保之后,提高保险公司对标的物风险预防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排除风险隐患,发挥防灾防损作用。例如,组织医疗知识培训、搭建在线监控平台等。3.提升出险处置风险能力。获悉标的物发生险情,第一时间达到事故现场,正确、快速做出赔偿决定书。通过提升经营能力,减少和预防风险事故,并为改进产品设计积累第一手资料。
商业保险发展的“新航向” 图三
新年新气象。贯彻好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商业保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有利于保险行业保持正确的发展航向,有利于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保障需求,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