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消费水平的提升和自我保养意识的升高,面膜类产品近几年来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一些所谓的“械字号面膜”、“医美面膜”产品更是销量大增。这些产品被宣称比普通面膜标准高、功效强、更安全,更适合消费者使用。1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费陷阱》,明确表示,并不存在所谓的“械字号面膜”概念。
“械字号面膜”并不存在 药监局提示注意消费陷阱 图一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化妆品不得宣称具有医疗作用,其标识不得标注夸大功能、虚假宣传等内容。一些面膜类化妆品,将产品宣称为“医学护肤品”、“药妆”产品等,属于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均是违法宣称行为。
记者从国家药监局了解到,目前市场上所谓的“械字号面膜”其实是医用敷料,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医用敷料命名应当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要求,不得含有“美容”、“保健”等宣称词语,不得含有夸大适用范围或者其他具有误导性、欺骗性的内容。因此,不存在“械字号面膜”的概念,医疗器械产品也不能以“面膜”作为其名称。
记者搜索电商平台时发现,关键词“械字号面膜”已被平台屏蔽,但是搜索“械字号”依然有产品显示,其中一款名为荣晟械字号医用面膜的产品更是有9万余人次购买。
记者搜索电商平台发现,“械字号”面膜仍在销售
“械字号面膜”并不存在 药监局提示注意消费陷阱 图二
另外,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医用敷料应在其“适用范围”或“预期用途”允许的范围内,由有资质的医生指导并按照正确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能作为日常护肤产品长期使用。
面膜类化妆品应当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虽然化妆品没有明确的用量限制,但是面膜并不是越频繁使用越好。对于一些皮肤敏感的消费者而言,如果每天使用面膜,可能加重皮肤的敏感程度,反而不利于皮肤健康。
“械字号面膜”并不存在 药监局提示注意消费陷阱 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