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广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通知》中指出,电子化回访是保险公司在保单犹豫期内,依托互联网等技术,对投保人验证客户身份真实性,确认投保人知悉合同主要内容和犹豫期等相关权利的回访。依据《通知》中的各项规定,各保险公司可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平台开展回访工作,如新投保客户通过保险公司的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移动互联工具进行完成回访。
保险公司注意!电子化回访这些地方要特别留意 图一
同时,《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应建立统一的电子化回访信息管理系统,不得使用第三方平台进行电子化回访。“
因此,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使用电子化回访需要特别留意这些地方。
保险公司注意!电子化回访这些地方要特别留意 图二
1、回访意愿和身份真实性验证
《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应遵循投保人自愿的原则开展电子化回访,保障投保人在法律法规范围内选择回访方式的权利。保险公司应对接受电子化回访的客户身份真实性进行验证,可使用短信验证码、电子签名、身份证信息比对、人脸识别等有效技术手段,确保投保人本人接受回访。”
当保险公司在使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移动互联工具进行电子回访时,最关键的环节是对于投保人的身份真实性验证。
使用以电子签名技术为核心的电子签名、实名认证等服务产品,能够帮助金融机构实现投保身份可信、流程可控的高效合规回访。
回访人员使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移动互联工具进行电子回访时,被访人员首先进行使用实名认证产品,进行身份证验证、活体检验和人脸验证后,完成身份确认并生成个人数字证书(数字证书产品);被访人员确认触发回访意愿操作,接收意愿短信(电子签约产品),确认并开始进行回访。
这能够有效确保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和电子化回访的自愿性,符合电子化回访的行业标准,提升客户体验,助力保险行业向高技术、高质量发展。
保险公司注意!电子化回访这些地方要特别留意 图三
2、电子数据可查询、可检验
《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应妥善保存回访信息数据,严禁人为干预和操控数据,实现客户身份真实性验证信息、操作痕迹、重要页面等电子数据可查询、可检验。电子化回访信息数据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10年。“
同时,根据保险行业本身对于数据保性的要求,针对回访意愿、身份验证、操作痕迹、重要页面等重要的回访“证据”信息,可采用合规的第三方区块链存管或存证服务产品进行存储。
当回访人员与被访人员的音频/视频回访结束后,将身份认证结果信息、回访意愿信息和回访过程信息(音频、视频)存储至电子化回访信息管理系统中,并计算电子数据摘要(hash)信息,即时将电子数据摘要信息存储至合规的区块链,原始电子数据文件存储到保险公司核心数据库中,保证投保人信息不外泄。
如要核验或检查回访重要数据信息时,只需将原始文件哈希值和区块链存储的哈希值进行对比,哈希值一致则原始文件未篡改,保证电子数据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通过手机APP、微信服务号等电子化方式进行回访具备了技术基础,市场主体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回访的创新需求强烈,保险消费者对电子化回访接受程度也越来越高。
此次《通知》的发布,对推动人身保险公司利用新技术优化回访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关键时期,线上回访有利于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接触,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保险行业信息化发展的契机,也是保险企业自身发展的一大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