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之前备受争议的美国乔丹品牌公司状告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侵权的这一案件做出终审判决。判决决定,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于法律均有错误出现,应当撤销当时的判决。而乔丹体育公司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乔丹图形商标将被撤销。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最终的判决。
中国乔丹终审败诉,商标被撤销 图一
中国乔丹在这一案件上的败诉,也向广大观众澄清了其中一些长期存在的法律问题。中国乔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和美国乔丹的品牌有着些许差异,但是这已经不是证明中国乔丹与美国乔丹是否有关系的重要证据了。因为北京最高法院认为中国乔丹的这一行为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典型的打擦边球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构成了对美国乔丹商标品牌的知识产权的侵权。
中国乔丹终审败诉,商标被撤销 图二
而这一判决无疑也向公众声明,中国乔丹与美国乔丹之间没有任何直接关系。但是中国乔丹却一直打着乔丹的旗号在中国存在多年。不得不说中国乔丹的这一行为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好在,最高法院及时的制止了这一行为。这一个判决也让其他有着同样心思的品牌有了警醒。给司法判决也提供了样本。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这起案件的判决最重要的是在于升级相关的法律认知。就像很多人认为中国乔丹凭借着与美国乔丹品牌上的细微差别,就认为中国乔丹没有侵权的方面。这种想法就是完全错误的。而这种耍小聪明的行为也是不应当被认可的。
中国乔丹终审败诉,商标被撤销 图三
而对于这种商业碰瓷来说,这些老板背后的用意也是很明显的。这种行为显然也不利于保护我们的其他知识产权。并且还会给我国其他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产业转型带来损失。而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中国乔丹这次的终审判决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司法部门对于知识产权的切实保护。
中国乔丹终审败诉,商标被撤销 图四
通过这次的事件,我们也期待我们国家对于这一类事件的相关法律尽快完善。相应的司法解释也应当迅速普及。希望在同类的知识产权争议中能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而且,其他社会各界都可以依照此案为标本,加强其他对于各类知识产权的争议的深入研究,给出更合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