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0号,甘肃省嘉某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国家公务员贪污受贿案件。判决国家公职人员王永生收巨额贿赂,资产来源不明等相关罪名成立,贪污受贿的金额也是非常巨大,高达数千万元。最终数罪并罚,判处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最近这几年,国家有关部门逐渐加大对于官员贪污受贿的查处力度,相继有很多“大老虎”被查出来,引起了社会极大的关注。
原《读者》董事长王永生收受大量贿赂,此案在甘肃正式宣判图一
可能很多人对于王永生并不熟悉,但是对于《读者》这部杂志,很多人应该并不陌生,它可以说是陪伴了一代一代人的生长。而王永生原来就是这个杂志的“一把手”,另外他还可以说是身兼数职,是一位国家公务工作人员。在担任甘肃省公务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接受他人财物高达数千万元。这个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有些行为对于国家财产造成很大损害。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他对于一些巨额财产,依然无法说明来源,双方的差额也是十分大,这个行为已经构成了巨额受贿罪。
原《读者》董事长王永生收受大量贿赂,此案在甘肃正式宣判图二
王永生在做公务员期间,在一些问题上罔顾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了相关政策,真的是徇私枉法。而在案件审讯阶段,王永生也是积极配合。在到案之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而且当庭认罪悔罪,并且将贪赃的钱款全部退回,具有戴罪立功的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综合考虑上述情节,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
原《读者》董事长王永生收受大量贿赂,此案在甘肃正式宣判图三
很多人对于这起案件的,也是比较关注,尤其是因为对方的特殊身份。而这件事情无疑给广大官员提了一个醒,那就是洁身自好,千万不要作出违法乱纪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