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有关媒体的报道。广西省都安县的残联理事长蓝某彦违反相关规定,为他的10余位亲属办理残疾证,并获补助资金5.48万元。记者采访时,蓝某彦回答道:“当时就是想钻一下政策的空子,照顾一下家里的亲戚朋友。”
残联理事长家10位亲属获补助 图一
今年四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县县委巡察组在县残联的员工花名册里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姓名——蓝某。而蓝某在巡查人员的印象中是一位有肢体四级残疾的人,而就是这样的一位有肢体四级残疾的人竟然被聘请为县残联的工作人员。巡查人员当即反应过来,这里面一定是有问题的。
残联理事长家10位亲属获补助 图二
之后,随着调查组对问题的审核,以及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了解。调查组惊奇的发现蓝某竟然是残联理事长的女儿。这一调查结果让调查人员大吃一惊,那么事实究竟是怎么样的呢?蓝某在2013年的时候办理了肢体四级残疾证,并且从2016年开始领取某创业补助5000元。同时,在这一年,她还被县里的残联招聘为工作人员。而当调查组与县残联的工作人员问起这件事时,大家都表示没有发现蓝某有残疾的迹象。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他们了解的其实也不多,不过蓝某的爸爸,也就是残联的理事长应该比较了解,或者理事长的儿子应该也比较了解,他也在单位里工作。事情调查到这一步,事情已经比较明显了。残联理事长蓝某彦招聘人员方面存在问题。
残联理事长家10位亲属获补助 图三
在过去的几年中,蓝某彦凭借其职务的便利,为家中约10名亲属办理了不同等级的残疾证,共获得各类补助共5.48万元。事发之后,涉事人员均主动将违纪获得的款项如数上缴。蓝某彦也受到了他应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