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夏女士到了孩子的住所——太华南路的天锦庭小区居住和孩子一起生活。在三年前的时候,夏女士和邻居们聊天的时候,知道了在楼上的金先生因为个人原因想要把自己85平方米左右的毛坯房卖出去,夏女士心动了。她想着,买来这栋房子,孩子住在楼下,自己想住在楼上,也能给孩子一点空间想见也能见得到。
买房三年,卖家突然后悔,想要强制收回房屋 图一
于是,大概在当年年底的时候,二人经过商讨,就在中间人的见证下签订了关于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当时签订的协议,夏女士一份,卖楼的金先生一份,中间人也有一份。一共花费了有53万元买下了这个毛坯房,同样相关手续也给了夏女士。就这样,夏女士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合同里面说了先付30万,等过户的时候在给剩余的费用。
买房三年,卖家突然后悔,想要强制收回房屋 图二
当初约定好的买房三年之内就办理好房子过户的手续。但是三年的期限已经满了,而当初售卖房屋的金先生却出了问题,不愿意签手续。而且金先生又再次把房屋出售,提出要补给夏女士50万元的需求,夏女士拒绝了。但是,在近日的时候,金先生却要求返还当初签订的合同,不打算卖给夏女士了。金先生表示,当初自己卖的时候没有经过父母同意,现在父母知道后不让他卖,他没办法只好收回。
买房三年,卖家突然后悔,想要强制收回房屋 图三
夏女士非常生气,她觉得金先生已经违约了,明明当初都承诺好了又反悔实在是太过分了。后来,律师解释,金先生可以处置房屋。但是卖出签订合同以后,夏女士不同意解除合同就不能解除。而且卖家金先生现在已经构成了违约,夏女士完全可以起诉金先生,履行合同当中的条例条款,要求卖家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