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欧盟针对广告业务的反垄断调查,一边是被集体诉讼在隐私模式下依然追踪用户,此时的Google,可谓是祸不单行。
据媒体报道,欧盟反垄断事务专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日前表示,Google的广告业务将面临着“大规模调查”;这一调查也将为长达十年的反托拉斯之战增添了一条新战线。
值得注意的是,Margrethe Vestager对“Google广告生态系统”的调查,仅是欧盟委员会对一系列科技公司展开调查中的一个——其他还包括对苹果应用商店和支付系统的调查;对Facebook市场和数据的调查;针对Amazon涉嫌控制卖家数据的调查。
Margrethe Vestager表示,对欧盟委员会而言,科技公司一直是重点调查对象。
同时,Margrethe Vestager还表示其将最大限度地利用每一种工具,并采取必要的反垄断行动,以确保市场是公平的。
2021年1月,欧盟委员会开始根据发给出版商和广告公司的调查问卷,收集有关Google在“广告技术价值链”中的做法的信息。
从Margrethe Vestager的最新表态来看,针对Google的调查还在继续,且扩大了审查范围。对此,Google尚未发表评论。
事实上,Google并非第一次被欧盟进行反垄断调查,甚至在此前的调查中,Google曾三次受到欧盟的罚款。
2017年6月,欧盟认定Google购物滥用互联网搜索垄断,促进其在线购物服务,从而对其开出了高达24.2亿欧元(27亿美元)的罚单。
2018年7月,针对Android反垄断案,欧盟又宣布对Google开出43.4亿欧元(约合338亿元人民币)的创纪录罚单,并要求Google停止在Android上绑定Chrome,允许厂商自行开发系统,停止付费绑定GoogleSearchAPP的做法。
2019年3月20日,由于Google在线搜索广告涉嫌垄断,欧盟对Google处以14.9亿欧元(约合16.9亿美元,人民币113亿元)的罚款。
加起来看,Google已被欧盟罚款93.9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40亿元)。
Google被指控追踪用户,要求撤诉失败
在被欧盟调查之外,Google还面临一项来自用户的集体诉讼——即被指控使用其追踪工具如Google Analytics、Google Ad Manager、网站插件对用户进行追踪。
近期,Google要求撤销指控,不过这一要求已被法院驳回,目前该案件将在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进行常规流程的审理。
Google面临的此项集体诉讼是在2020年6月被提起,当时,部分用户指控Google拥有“无孔不入的数据追踪业务”,即使用户采取一定的措施对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护,也难以避免。
比如说,用户即使在Chrome浏览器中使用隐私模式,Google仍会对用户信息进行追踪。
几名发起集体诉讼的用户表示,Google知道你的朋友是谁,你的爱好是什么,你喜欢吃什么,看什么电影,你喜欢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候购物,你最喜欢的度假目的地是什么,你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甚至你在互联网上浏览的最私密和可能令人尴尬的东西。
不过,对于这一指控,Google方面并不认同,并寻求驳回这一案件。
Google辩称,浏览器的隐私模式并不意味着用户可以“隐形”,在使用浏览器隐私模式的这段时间,用户的活动可能被其访问的网站及所访问网站使用的任何第三方分析或广告服务掌握。
同时,Google在其他渠道补充称,Chrome的隐私模式是让用户可以选择浏览互联网,不会将用户活动保存到Chrome浏览器或Google设备上。
也就是说,Google方面认为,Chrome浏览器的隐私模式主要是防止用户留下本地记录,但并不意味着用户的行为不会被设备连接到的其他网站追踪。
对于Google这一辩解理由,法院方面并无接受。美国加州圣何塞地区法官LucyKoh在裁决中表示:
法院的结论是,Google没有通知用户在处于私人浏览模式时从事所谓的数据收集。
由此,Google撤诉失败。下一步,便是进入常规审理流程,接受法院的审判。
而将两个事件结合来看,无论是来自欧盟的发垄断调查,还是来自用户的集体诉讼,这些现实事件其实都在警示着Google:科技巨头之大,不仅在于体量,还在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