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10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对宝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马中国)收购华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汽车制造)股权案进行简易案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0日至29日。
公示内容显示,宝马中国已经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签订股权买卖协议,以收购华晨汽车制造全部股权。
宝马和华晨制造在中国境内乘用车市场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拟议交易后,宝马中国将单独控制华晨制造。
对于收购华晨制造厂的目的,宝马中国曾解释称,“我们希望以实际行动支持华晨集团的重组,并致力于进一步拓展我们在辽宁省的业务。我们希望使用华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
据了解,华晨集团长期经营管理不善,自主品牌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负债率居高不下。
去年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重整申请,标志着这家车企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华晨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重整只涉及集团本部自主品牌板块,不涉及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的合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