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得利集团:待遇同等劲头足
“不可否认,过去对外资企业实行‘超国民待遇’优惠政策是必要的,它对中国经济的发展确实起到过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造成了内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损害了内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积极性,而且也迫使内资企业想方设法转变身份,这对国家税收和投资环境是不利的。”2006年10月20日,福建省金得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林永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评价“超国民待遇”实施的利弊。
作为福建省著名的民营企业,金得利集团主要生产经营各种首饰模具、工艺摆件等,产品远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中国珠宝首饰玉石行业中同时摘得中国驰名保护和中国名牌产品“双牌”桂冠的三家企业之一,2005年还获得了商务部授予的“中国出口名牌”称号。对外资企业享受“超国民待遇”给内资企业造成的影响,林永霖颇有感触,“自我国入世以来,对外资的各项准入限制已基本取消,外资不但享有与本土企业同样的国民待遇,而且还享有内资企业所没有的税收等优惠。沉重的税负大大限制了内资企业的生存发展,使其无力开发自己的核心技术,在与具有技术优势的外企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弱势地位。因此,这种‘内外有别’的政策,对于目前处在同一竞争平台上的内资企业尤其是技术创新型企业来说,是有失公平的。”
商务部《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出台,意味着内资企业将与外资企业一样享有平等的“游戏规则”,林永霖兴奋地告诉记者,一旦在税收等方面与外资企业取得平等地位,将有助于企业将更多的资金和精力投入到人才的引进、技术的改进以及环境的改善中,以此来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打造强势的本土品牌。
“从1992年创办至今,短短十余年,金得利之所以能成为行业骄子,靠的就是产品质量和款式的不断创新。这方面,金得利每年投入的费用约占年经营销售总额的20%,而外资企业由于享受‘超国民待遇’,在税收、土地、贷款、工商管理等各方面享有优惠政策,在企业资金相当的情况下,它完全可以把省下来的这部分资金投入到其他方面,这就给我们参与竞争带来诸多不利。可以预见,该项政策一取消,我们的竞争优势也将随之凸显。”
据林永霖介绍,金得利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科、工、贸于一体的综合性集团企业,在国内拥有十家紧密型公司和九家半紧密型分公司,400多个经销处。对这一成就,林永霖显然还不满足,“我们的目标是成为百年企业。‘超国民待遇’的取消,无疑为我们扫清了竞争路上许多不公平的障碍,这使2500多名金得利人更加充满信心,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的目标就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