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草拟我区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研究制定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与总体方案;负责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三)在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对市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承担创建卫生城市等部分职能;(四)负责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所涉及的临时占用道路、临街建筑物外部装饰装修及各类建筑物外部拆迁的审批;负责户外广告、牌匾等标志性设施设立的核准。(五)执法权限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及设施。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股东名称 | 类别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持股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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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媒体 2019-08-28
来源:网络媒体 2019-08-27
来源:网络媒体 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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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媒体 2019-08-28
来源:网络媒体 2019-08-29
来源:网络媒体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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