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稀土获2012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2013年5月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通报关于授予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2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情况,包钢稀土以总分第一获“2012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为深入实施质量兴区战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办法》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汉森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巨华集团大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2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自1997年上市以来,包钢稀土作为行业龙头,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加速发展、创新发展,特别是狠抓企业管理与产品质量工作,促使企业整体发展质量明显提升。2012年,为适应集团化快速发展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要求,包钢稀土又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科学、系统改进内控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为企业综合发展素质与品牌效益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包钢稀土的氧化镧、氧化铈等25个产品获“内蒙古名牌产品”称号;包钢稀土“白云鄂博”、“物华”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保护;包钢稀土“白云鄂博”牌稀土氧化物产品还被评为国家免检产品,是我国稀土行业唯一获此殊荣的企业。
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管理奖项。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为年度奖,原则上获奖单位每年度不超过5个,其中产品质量奖2至3个,工程质量奖1个,服务质量奖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