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榄菊日化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山榄菊销售有限公司双双被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和中山市地方税务局评为“中山市2014年度A级纳税人”称号。5月20日,税务机构相关领导为公司进行了授牌。
A级纳税人的评定,是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各国税分局与地税分局初评初审、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联合复核复审后,并经过公示、公告等程序后评定出来的。 A级纳税人是税务机关给纳税人诚信纳税的最高评价,也是对纳税人在税收核算真实性、税款申报及时性、以及税法认真贯彻执行等方面的一种肯定。全省共有81万户纳税人符合条件参与了本次评价,最终只有3万多户纳税人被评价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榄菊公司便位列其中。
一直以来,榄菊坚持诚信经营,讲信用、重信誉,足额上缴各项税费,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规范会计核算和纳税管理,做到了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先后多次受到各级税务机关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