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商标荣获“中国驰名保护”
2008年3月22日,“兰陵”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保护”,这标志着兰陵集团在品牌建设道路上迈出了历史性的重要一步,在品牌强企战略征途中树立了一座光辉的里程碑。这是兰陵集团经过二十八年辛勤耕耘,开拓奋进取得的丰硕成果,是兰陵人坚持科学发展、有效发展、和谐发展的必然胜利。中国驰名保护的获得,体现了“兰陵”品牌被社会政府、所属行业、应用市场等相关公众广泛知晓和充分信赖,显示了“兰陵”品牌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证明了“兰陵”涂料产品具有很强的核心竞争力和很高的市场占有率。
兰陵集团在取得中国驰名保护后,将着力推进品牌强企战略实施,进一步提升品牌核心价值,做大做强品牌实力,实现企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不断跨越更高更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