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12-2014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决定授予我公司“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以表彰我公司在2012-2014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做出的重要贡献。
“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的获得,既是对我公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鼓励和肯定,又是对我公司进一步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鞭策和指引。自绿伞创建以来,我公司一直努力推进学习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和谐型企业的建设,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己任,坚持企业创新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步推进,取得了企业经营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今后,绿伞会再接再厉,继续当好首都创建工作的标杆,为和谐北京、文明北京继续做出自己的贡献。
另悉,2014年底,中央文明委启动“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工作。作为“全国文明单位”获得者,在经过一系列材料申报、复查审核等环节后,北京绿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国文明单位”经复查合格,继续保留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