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中盐总公司再次荣获“首都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中央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场
黄伟副总经理出席会议并作经验交流发言
2012年6月29日,国资委文明办召开在京中央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宣读了首都文明委《关于表彰2011年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中国盐业总公司再次被表彰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中盐总公司副总经理黄伟代表总公司接受奖牌并作了题为《加强两个文明建设 推动中盐科学发展》经验交流发言。
中盐总公司长期以来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引领精神文明建设;紧扣改革发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勇担社会责任,拓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良好成绩。从2004年到2011年,资产总额增长了10倍,销售收入增长了11.4倍,利润总额增长了8.4倍,跻身中国企业500强,2011年排名第292位。中盐总公司的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中央文明委、国资委文明委和首都文明委的多次表彰,连续多年被评为 “首都文明单位标兵”,2008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2011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2011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