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集团与广发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2年11月,阳光保险集团与广发银行在广州签署协议,正式宣布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据了解,本次合作突破了以往保险和银行之间单一的合作方式,引入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合作项目,解决个人消费者、中小企业主及个体经营者的信贷融资难、担保难问题。阳光保险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副总裁胡颖与广发银行董事长董建岳、副行长宗乐新出席签约仪式。
据介绍,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未见根本好转的情况下,个人消费需求不能得到有效释放,不少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也陷入困顿。为有效破解这一困境,阳光保险集团和广发银行联合适时推出了中小企业和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个人消费者、中小企业主及个体经营者通过购买保证保险,无需提供其他额外的抵押、质押或担保就能获得银行贷款。其业务办理流程较一般的贷款更高效便捷,借助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和简捷优化的流程,客户从申请购买保险到银行放款,短则一天,最长不超三天。保证保险业务以保险公司的信誉和银行的实力为基础,使得个人消费者、中小企业主及个体经营者能获得申请门槛低、到款速度快的贷款,极大满足客户的需求。据悉,下一阶段,阳光保险集团和广发银行将会就项目细化、系统开发、客户共享等方面进行更深入的探索。
随着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化,更多创新开拓、合作发展的机遇使得加强管理变革和深化同业合作为金融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和机遇。近年来,阳光保险积极探索创新保险与银行合作模式,陆续与国内各大银行开展了总对总的业务合作或战略合作协议。在此次阳光保险与广发银行签约前几天的10月24日,阳光保险集团与宁夏银行在银川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共享客户、渠道、技术、产品和人才等资源,积极探索创新国内银保合作模式,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寻求共同发展。
阳光保险是中国500强企业,股东实力雄厚,注册资本67.1亿元,集团总资产近800亿元,拥有阳光产险、阳光人寿、阳光资产(筹)等多家专业子公司,服务网点遍布全国,累计为6100多万个客户提供保险保障,累计承担社会风险超过40万亿元。
广发银行是国内首批国家试点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已在全国开设32家一级分行,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的金融服务,已成长为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和影响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