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商法论坛”第十二届国际学术会议在清华举行
2012年10月27至28日,“21世纪商法论坛”第十二届国际学术会议在清华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副校长谢维和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晓明、富士康科技集团法务长方光宇和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王保树教授在开幕式上分别致辞。
来自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新西兰、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大陆、香港、台湾地区的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的专家、学者等120余位代表围绕“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与公司制度的深化改革”的中心议题,集中讨论了“公司组织形态”、“公司融资多元化”、“资本市场发展视角下的公司治理”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与适度管制”等热点问题。
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教授Nicholas C.Howson、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院教授Jennifer Hill、俄罗斯国立大学法学院教授Shitkina Irina、新西兰奥克兰大学法学院教授John Farrar、韩国汉阳大学李哲松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顾敏康教授、台湾大学、台湾政治大学等大学的8位教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40余名教授,以及来自人民法院的法官、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监管者围绕公司组织形态之选择、公司多样化融资对公司法的挑战、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中的控制股东义务、董事责任和高管薪酬、证券内部交易和衍生性金融产品的监管等等理论和现实中的热点问题发表了演讲或者评议。与会嘉宾对不同法系、不同法律文化的国家或地区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与公司制度的深化改革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理解,并从国际比较与借鉴、理论分析、实证考察等多角度提出了开创性、前瞻性且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与会者普遍认为,近年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在规模上持续扩张,在运作上不断创新,无疑已成为各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与此同时,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规范资本市场本身的规则不断完善,而且也需要对公司制度进行与时俱进的深化改革。尤其在全球化背景下,伴随着资本市场在全球的创新发展,催生了公司制度的不断变革。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公司制度在发展中不仅遇到了一些共通的问题,而且都尝试通过修订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相关的监督、约束机制来解决这些问题,目的是使公司制度作为重要的经济生活承载工具,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资源有效配置、环境得以维护、收入公平分配等人类社会的共同目标。
“21世纪商法论坛”已举办12届,本届论坛由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办、富士康科技集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