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正泰仪表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2011年12月28日,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文件,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泰仪表)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
据了解,2008年正泰仪表公司首次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这期间,正泰仪表公司根据公司制定的技术与产品发展路线及“生产一代、研发一代、预研一代”的原则和 “中低端做精、高端补齐”的发展思路,开展技术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紧跟前沿技术,领先同行半步的思路,继续与大专院校和计量科学院、电科院等保持并联合进行基础技术的研究,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与知名度,自主研发的CCWZ127-5低压电力线载波自动抄表系统和基于法电技术规范要求的三相多功能电能表,先后被列为科技部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企业也获得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荣誉称号。2011年公司工业转型升级、乐清和温州市企业研发中心等项目的申报与验收,完成了6项专利和30项软件著作权的申报,参与十多项行业标准制修订,公司智能电表在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先后中标,今年更是在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统招中中标金额近5个亿,代表行业技术水平的三相智能电表中标量更是跻身行业前五强之列。公司研发的由主站管理系统软件、智能终端、智能电能表等构成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AMI)主站系统已经运行在国内十几家电力公司,成功实现了国内优秀的能源计量设备、系统和服务供应商的转变。
据悉,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后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此次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成功,不仅表明了专家对公司创新能力、行业带动性、营利能力及社会贡献等方面的肯定,而且公司也可以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上的优惠政策支持,增强公司自身的竞争能力。同时,越来越高的评审要求,也将促使公司持续加强内部建设,不断挖掘潜能,增强竞争能力,以便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