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办6月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 宣布上海自7月1日起纳入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城市范围。市商务委在全市首批遴选了27家商业企业为退税商店,百联旗下有11家入选,分别是:上海第一八佰伴、上海第一百货、东方商厦(旗舰店)、上海友谊商店总店、东方商厦(南东店)、上海茂昌眼镜总店、上海冠龙照相器材总店、上海亨达利钟表总店、上海第一医药商店、友谊百货古玩商店、上海百联奥特莱斯。
此次新政策在上海启动后,除国家禁止、限制出境和增值税免税物品外,境外旅客(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在沪购买的其他所有商品均可享受离境退税政策。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且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李托运出境,可以按照退税物品的销售发票金额的11%退回增值税。
离境退税的执行有利于为境外旅客提供更好的旅游观光购物服务环境,进一步扩大上海旅游产品的国际知名度,提升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的国际影响力,充分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旅游消费购物的积极引导作用。百联入选门店积极发挥好这一政策利好,在销售服务上挖潜,11家门店在最短的时间内布置好离境退税的环境,安装退税软件系统以及护照、通行证验证机,悬挂退税商店标识。友谊商店、第一医药商店、三联茂昌眼镜、冠龙照相器材、亨达利钟表商店都针对境外顾客的消费偏好,进行了适销商品的充足备货。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以下6个方面:
(一)离境退税政策适用对象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简称境外旅客。
(二)境外旅客办理离境退税的主要流程是:商店购物申请退税、海关验核确认退税物品、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三)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退税物品具体范围主要以负面清单的方式明确,下列物品不能享受退税: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2.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四)境外旅客申请购物离境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1.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并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增值税普通发票;2.在指定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3.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4.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5.所购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并在退税申请单上签章;6.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五)离境退税税种为增值税,退税率为11%。退税代理机构为境外旅客办理增值税退税时,可在增值税退税款中扣减必要的退税手续费,本市规定退税代理机构可按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2%的比例收取手续费。
(六)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退税额未超过10000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退税额超过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