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琴,现任新疆仪尔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乡都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11届政协委员、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11届政协常委、巴州工商联(商会)副会长、巴州女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焉耆回族自治县人大代表。
中 文 名:李瑞琴
国 籍:中国
民 族:汉族
出 生 地:山东莱州市
出生日期:1951年6月
职 业:助理经济师
祖 籍:山东
现居住地:中国新疆巴州库尔勒市
李瑞琴:现任新疆仪尔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乡都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11届政协委员、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11届政协常委、巴州工商联(商会)副会长、巴州女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焉耆回族自治县人大代表。
1972年在新疆焉耆县七个星乡哈尔莫墩村(原五大队)定居务农;
1976年至1988年七个星乡哈尔莫墩村(原五大队)财务组任出纳、会计;
1989年开始兴办焉耆兴兴皮毛制品厂,任厂长,所生产的“仪尔”牌皮装多次在国内荣获奖项;
1992年至1997年在中亚五国做地边贸生意,为巴州出口创汇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1997年,成立新疆仪尔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始调研中国及国际葡萄酒市场,着手焉耆盆地霍拉山戈壁地带葡萄种植可行性论证;
1998年在焉耆县七个星镇西戈壁开发葡萄基地,迄今为止,共开发戈壁荒地33000亩,将其改造成绿洲良田;
2002年4月成立新疆乡都酒业有限公司(中法合资),担任董事长。
1992年荣获民政部在深圳举办的“乡镇街道之星”产品博览会金奖;同年荣获自治区“乡镇企业家”的称号;
1995年5月荣获国家妇联和国家农业部联合颁发的“全国优秀女乡镇企业家”称号;
1995年12月获自治区农牧区妇女“三学三比”城镇妇女“巾帼建功”竞赛先进个人;
2002年开发2万亩荒地,被评为全国“三八绿色工程”并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状;
2005年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十大女杰”提名奖;
2006年3月获“首届新疆十大经济女性人物”、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称号;
2012年4月被评为“巴州首届社会主义建设者”称号;
2012年11月获“中国食品安全企业十大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