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才-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介绍
人物小结:
陈伟才,男,汉族,1972年2月生,籍贯广东阳春,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察管理专业,在职大学本科学历,是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代表团)。原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曾被誉为广州公安系统冉冉升起的“新星”。2013年9月辞职成为格力副总裁。
人物简介:
1993年7月至2008年4月任广州市公安局东山区(现越秀区)分局华乐派出所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副所长、所长;
2004年9月至2006年4月任广州市东山区(现越秀区)华乐街党工委副书记(兼);
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任广州市公安局人事处副处长、处长;
2008年9月至2012年3月任广州市公安民警基金会办公室主任(兼)。
所获荣誉:
陈伟才于2008年,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并成为广东公安系统的唯一代表。时任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华乐派出所所长,他1993年从警,当了6年社区民警、8年所领导,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二次,三等功四次,并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广东优秀青年卫士”、全省 “十佳爱民模范”民警、“羊城杰出青年卫士”、广州市“十佳派出所所长”等多个荣誉称号。2006年11月当选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05年和2007年两次作为功模代表,出席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代表大会,并受到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
陈伟才事迹
陈伟才自1993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把爱民、为民、便民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敬业奉献、锐意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他先后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省的先进工作者、优秀青年卫士、治安防范优秀工作者、十大爱民模范和羊城杰出青年卫士等光荣称号,个人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03年当选区人大代表。
他自2000年从公安部英模班毕业后,历任被国务院授予“人民满意警队”的华乐街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兼支部书记。期间,身体力行、团结同志带领派出所连续三年获团中央、公安部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公安部连续三年命名为一级派出所,连续两年被评为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省优秀公安派出所、市人民满意单位,市人民满意警队,派出所集体立三等功四次、二等功一次,四名民警评为省、市优秀人民警察、十一名民警立三等功、三十多人次受上级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嘉奖。
他在继承光荣传统同时,紧紧围绕“保稳定、保平安、保建设、保发展”的目标,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整治突出治安问题。
他在合理、科学用警方面作积极尝试和探索,建立了新的警务运作模式,辖区刑事发案率逐年下降,04、05年与上年比较,入屋盗窃案分别下降11.2%和22.7%,“双抢”案分别下降31.4%和28.6%。同时民警休息时间也得到了充分保障,省、市公安机关对此进行了专门调研并把具体做法予以总结在内部刊物介绍和宣传。
他创建的“淘金治安责任区”建立两年来仅发生一宗飞车抢夺案。辖区内因建立了“治安责任区”,飞车抢夺案04、05年与上比较,分别下降38.2%和37,11%。由于收到显著效果,区委决定拨专款建立更多的治安责任区。
二、认真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质量,除组织培训学习外,还建立所执法监督组,对所的执法工作进行“日评、周查、月结”。确保了民警能自觉依法办事。在区分局执法考核中,获总分第一名。《人民公安报》对此作了宣传报道。
三、关心民警,设法为民警排忧解难。使家属们更理解和支持民警的工作,民警也增强了责任心,进而提高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陈伟才同志以创新促工作,维护了辖区的社会安定和治安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辞职从商:2013年“两会”上,曾与董明珠分在一组
2013年3月,时任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的陈伟才,作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赴京参加“两会”。全国11名公安人大代表,陈伟才是唯一连任的代表。
在全国“两会”上,同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董明珠和陈伟才,被分在同一组别内。
如今岗位变动,陈伟才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认为这只是一件小事,不应受到过多关注。陈伟才告诉记者,8月初他就到了珠海。
记者上网查阅资料发现,在2013年8月29日珠海召开的全市人才工作会议上,陈伟才就以格力电器副总裁的身份出席会议并发言,“我们是珠海人才政策的受益者,受到珠海多年来积极推进人才工作的鼓舞和支持,企业自身也不敢懈怠,始终在人才培养上不断创新发展。”
2013年9月4日晚,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挂网,公告告知,经公司董事长的提名,陈伟才被聘任为公司副总裁,公司八位董事全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