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李洪积,男,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现北大法学院),曾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做律师,专注诉讼、仲裁,是争议解决领域的专家。
法学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1982)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87)
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硕士(1992)
加拿大麦基尔大学法学学士(1994)
职业经历
1982年至198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从事于法律监督工作。
1987年至1989年,中国工商经济开发公司,从事于国际贸易工作。
1994年底至今,从事于律师工作。
现为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专业兼职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员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
美国杜肯斯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
北京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届(2007-2011),第二届(2011-2015),第三届委员(201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