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技厅下发《关于公布安徽省第四批创新型企业评价和安徽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试点联盟评估结果的通知》,经评估成功认定,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地板”)被授予“安徽省创新型企业”荣誉称号。
据悉,此次评选经过企业自评估、市有关部门初审、联合工作组综合评审、安徽省科技厅等八部门共同审议认定第四批“创新型企业”名单等阶段,最后由八部门联合发布名单。参评的企业必须具备五个条件才有资格入选:其一,必须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其二,必须具备持续的创新能力;其三,必须是行业内具有带动性的龙头骨干企业,有自主品牌;其四,必须具有较强的赢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其五,必须具有企业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
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创新型企业”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不管是国家还是企业,只有不断变革创新,才会继续充满青春活力。多年来,扬子地板始终坚持“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培养科技人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科技创新提高效率和效益,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健康更环保的地板产品。自2002年创立至今,扬子地板在研发生产中已获得百余项专利,其中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证书达到42件,这些专利均在节能减耗、提高利率、改善产品性能、提高产品质量、推广新工艺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扬子地板也因此一跃成为地板行业的标杆型企业。
此次“创新型企业”的成功认定,将促使扬子地板以此为契机,发挥创新优势,争取省、市科技创新支持,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优化创新模式,在技术和产品创新领域不断取得新成绩,推动扬子地板跨越式发展。也将对政府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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