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4日,浙江绍兴法院批露了一起人身伤害案的审理经过。在绍兴的一个村子里,周女士骑电动车从邻居家门口经过,但是在经过时,邻居家门口没绑的藏獒向她的方向走来,女子被眼前藏獒的举动吓到身体失去了平衡,直接撞上了墙,导致高位截肢,在事情发生之前,周女士曾经劝阻邻居把狗拴好,但得到的答复是,我家狗不咬人,现在造成这样的损失后,在法院的审理后,狗主人被判赔100多万。
女子被藏獒吓撞墙,狗主人被判赔100多万 图一
养狗是自己的自由,但是养了狗,就要对它负责任,在养狗的那一刻起,狗主人就相当于狗的监护人,狗做为一个无法完全控制的群体,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做好防范措施,避免它伤害到别人,而藏獒这种级别的狗,更是要认真对待,毕竟它的伤害人的能力是不可估量的,平常的狗伤人要打疫苗,而藏獒因为它的外形,以及它的伤人能力,所以藏獒较一般狗更难控制,杀伤力还大,所以养的话要慎重。
女子被藏獒吓撞墙,狗主人被判赔100多万 图二
这次的事情的发生并不是因为藏獒对人有实质性的攻击造成人力损失,而是因为她可怕的外形,但无论怎样,这次事件的发生是因为藏獒没拴好造成的,所以做为“监护人”的狗主人要对这次的事情负责任。这次的事情造成了周女士的高位截肢,或许赔偿100多万会让她们家生活水平提高,但是周女士将会因为这件事情而失去自由,失去行走的权力,这些是多少钱都赔不起的。
女子被藏獒吓撞墙,狗主人被判赔100多万 图三
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到来,所以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做好防范,避免万分之一的可能,或许有些事情不在我们的掌控之下,我们无法让这些意外不发生的时候,当事情是这个情况时,我们要做好自己。把握好每一个当下,不给自己留遗憾。